一、 混凝土结构现浇板混凝土抗压强度无损检测方法适用性探讨
目前常用的混凝土抗压强度检测方法主要有:回弹法、后装拔出法、钻芯法、超声回弹综合法以及钻芯回弹综合法。其中,回弹法为无损检测,其它都为破损或微破损检测,所以目前混凝土结构验收阶段一般采用回弹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但对于混凝土结构现浇板目前除了同条件养护试块,没有合适的方法进行现场混凝土抗压强度检测,理由如下:
使用回弹法检测,没有适用测强曲线:
首先,行业标准中统一测强曲线不适用。目前行业标准JGJ/T23-2011《回弹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程》4.4中规定:检测泵送混凝土强度时,测区应选在混凝土浇筑侧面。当下混凝土结构基本采用商品混凝土泵送施工,由于泵送混凝土流动性大,其浇筑面的表面和底面性能相差较大,故规范中统一测强曲线规定测区应选在混凝土浇筑侧面。因板类构件无法弹击混凝土浇筑侧面,故泵送混凝土板类构件均无法采用规范JGJ/T23-2011统一测强曲线进行检测评定。
其次,河南省地方标准中测强曲线不适用。河南省地方标准DBJ41/T056-2004《回弹法检测商品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程》自2005年2月1日使用至今已12年,期间行业推荐标准JGJ/T23《回弹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程》于2011年进行了更新,JGJ/T23-2011修行的主要内容是增加了泵送混凝土测强曲线及测区强度换算表。行业规范修订时考虑到泵送混凝土浇筑面回弹值的差异,因而测区要求布置在浇筑侧面,而地标缺少相应更新及相关说明。按照惯例,地方标准应高于行业标准、行业标准应高于国家标准。在行业标准作出相应修订后,原有的地方标准的适用性有待商榷。退一步讲,即使地标适用,但对于测强曲线,回弹法行业标准无论修订前还是修订后都规定地区和专用测强曲线需要定期校核,JGJ/T23-2011《回弹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程》6.3.2中规定:使用地区或专用测强曲线时,被检测的混凝土应与制定该类测强曲线混凝土的适应条件相同,不得超出该类测强曲线的适应范围,并应每半年抽取一定数量的同条件试件进行校核,当存在显著差异时,应查找原因,不得继续使用。河南省地标使用期间,对地区测强曲线的校核工作未进行统一安排说明,不能证明其是否存在使用差异性。
其它无损或微破损检测方法对于现浇板同样不适用:
除了回弹法,工程现场检测使用较多的是后装拔出法和钻芯法。对于后装拔出法,CECS 69:2011《拔出法检测混凝土强度技术规程》5.1.4中规定:测点宜布置在构件混凝土成型的侧面,当不能满足这一要求时,可布置在混凝土浇筑面,测试部位的混凝土厚度不宜小于80mm。混凝土成型的表面拔出力小,且楼板厚度一般较薄,按规范对饰面层、浮浆、薄弱层进行清理并磨平后进行试验时,测试部位厚度不易满足规范中混凝土厚度要求。对于钻芯法, JGJ/T 384-2016及CECS 03:2007《钻芯法检测混凝土强度技术规程》中所钻芯样均需锯切加工磨平及修补。由于楼板厚度较薄,若采用标准芯样(直径100mm),加工后难以保证规范中1:1的高径比要求。如采用小直径芯样,抗压强度离散性提高,芯样数量相应增加,增加了检测数量和难度,不具备大范围检测的可能。以80mm小直径芯样按1:1计算高径比,如需满足加工条件要求,所取芯样高度最少宜为100mm以上,绝大部分楼板设计厚度均不满足此检测要求。
此外,从验收角度考虑,可以将梁板混凝凝土抗压强度作为一个验收批进行验收,GB 50204-2015《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混凝土分项工程7.1.1中规定:混凝土强度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50107的规定分批检验评定。GB/T 50107-2010《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3.0.3中规定:一个检验批的混凝土应由强度等级相同、试验龄期相同、生产工艺条件和配合比基本相同的混凝土组成。实际混凝土制备及工程现场施工中,混凝土基本由商品混凝土搅拌站统一供应,且梁板混凝土基本均为强度等级相同、试验龄期相同、生产工艺条件和配合比基本相同,满足GB/T50107规定的检验批划分要求,梁类构件和板类构件视同一个混凝土检验批并无不妥之处。
二、 关于回弹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批量评定时是否给出单个构件强度推定値的问题
我市主体结构检测报告依据郑建【2010】174文的要求,回弹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报告结论中混凝土抗压强度为批量评定的推定区间,而报告中又附有单个构件的推定强度值,建议将单个构件强度推定值删除,理由如下:
1、 按照批量评定给出报告结论的同时还要提供单个构件强度推定值多此一举。
目前主体结构检测报告抽样方法是按照《混凝土结构现场检测技术标准》(GB/T 50784-2013)中3.4.4条款采用分层计量抽样的原则进行检验批样本最小容量即检测构件数量的抽取。请注意,此分“层”计量抽样的“层”并非是指主体结构的“楼层”,而是指抽样的一个层次,进行抽样时依据标准要求,样本单位为构件,然后在构件上布置测区进行检测,按照统计学知识,测区即为构件分层统计的“层”,最后根据标准3.4.6条款按照测区数量n以及各测区回弹抗压强度推定值取k值计算推定区间的上限值和下限值,这就是分层计量抽样。由此可知,利用回弹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采用分层计量抽样进行批量评定时自始即无单个构件强度推定值的概念,何来单个构件强度推定值的结果?按照批量评定给出报告结论的同时还要提供单个构件强度推定值实在是多此一举。
2、 报告中同时出现批量评定结果和单个构件强度推定值容易让委托方产生误解。
比如批量评定结果推定强度上限值大于设计値应评为合格,但此时单个构件强度推定值完全有可能小于设计值,因为批量评定结果是计量抽样检验批具有95%保证率特征值的推定区间,此时没有单个构件概念,非要提供单个构件强度推定值时可以允许有小于设计值的情况出现,但这一点很难和委托方解释清楚,给人的直观感觉也是不合格。
综上所述,本着报告的严谨性、科学性、易用性以及规范的符合性角度考虑,回弹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采用分层计量抽样进行批量评定时完全没必要提供单个构件强度推定值,只有当推定区间上下限值不满足《混凝土结构现场检测技术标准》(GB/T 50784-2013)中4.2.12条款时,不适合批量评定时才采用单个构件强度推定值是比较合理的方式。
以上关于现浇板的检测方法和回弹批量评定时是否应给出单个构件强度推定値的的问题一直困扰着各个检测单位的日常检测行为,迫切需要行政主管部门给出明确的指导意见。